灵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命案积案,抓获潜逃15年之久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发布:灵石县公安局    时间:2013/8/5 9:13:01

近日,灵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省公安厅督办“1998.11.18”元被伤害致死案,将潜逃15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阎某某抓获归案。

1998年11月18日,灵石县翠峰镇保险公司宿舍赵家中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纠集阎等人到赵家中,将赵等人用匕首控制后,阎用菜刀将元左下肢部砍伤后逃逸,后元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案发后灵石县公安局将阎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多年来,灵石县公安局多次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但终因案件线索匮乏而没能取得突破。2013年,省公安厅将“1998.11.18”元勇被伤害致死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灵石县公安局再次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梳理,并加大信息收集、研判力度。近日,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获得重要突破,发现本案潜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阎、赵某某可能居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二人化名闫如意、李钰。灵石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张旭涛亲自带队,远赴北京对该二人实施抓捕。在北京警方的大力支持下,终于7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政馨家园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阎、赵某某抓获归案。经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阎、赵某某如实供述了1998年11月18日,该二人在灵石县赵家中用菜刀将元砍伤后潜逃的全部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阎、赵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灵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