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民警同志,帮我们要回了工资,因为疫情影响,我们不能亲自去你们单位送锦旗,只能通过电话表达感激之情。”
2022年3月17日,农民工代表褚某、孔某代表36名农民工通过电话感谢民警帮他们“讨回”拖欠一年之久的将近100万元农民工工资款。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6 时,榆社县公安局接到榆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案件。2021 年 10 月 14 日和 12 月 29 日,榆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接到褚某、孔某等 36 名农民工投诉,称山东某公司拖欠他们工资共计 987888 元。榆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分别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褚某、孔某等 36 名农民工的工资,但均逾期未处理。
案件移交处理后,榆社县局立即受案,并及时与山东公司负责人联系,确定该事实存在。在办案人员向其解释法律法规之后,该公司法人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尽早将所欠工资付清。期间,县公安局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敦促,该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将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