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榆社县公安局箕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榆社县鼎峰大厦附近有人持有、使用假币购买其拉链锁。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报案人的指认下,将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人张某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假币2张,编号分别为MD82936518、 MD82931618。经中国人民银行榆社县支行鉴定均为假币,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违法行为人:张某(女,47岁,河南省籍人)如实供述了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的违法行为。
为防止以上案例发生,榆社公安提示您:以下五种情况,当心收进假钞
第一种:假装大方。持假币者衣着光鲜地走进店内,选择购买一件八九十元的商品,挥挥手说不用找零了。商家往往被他的“大气”所迷惑,放松警惕,不仔细验钞。
第二种:专骗老人。持假币者选择城郊结合部或是农村小店,专进老人看管的小店进行忽悠。
第三种:催促找零。进店之后急着挑选价格小的商品,比如一瓶矿泉水,并说车子在外面等,快点找钱,商家被催得手忙脚乱找零,容易中计。
第四种:伺机掉包。持假币者玩掉包,一般发生在进香烟或者酒的情况下。先说付现金,其实给的是假币,给了之后又找个理由如“还是刷卡吧”,要求营业员退钱,一来一往,以假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