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太谷县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盗窃稀土案件,涉案价值40余万元。
2012年3月14日,该局刑侦大队接李某报案,称其存放于太谷县某商务有限公司后院库房内的600公斤稀土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走访,确定曾经在该商务有限公司打工的静乐县人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高某已于2012年1月离开,且常年在外,不回家中,抓捕工作一直未果。2014年3月25日,民警得到高某已回到静乐县老家的线索,遂连夜赶赴,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成功抓获。并乘胜追击,赶赴太原市将高某盗窃所得的稀土全部追回。
经讯问,高某于2012年1月份,在太谷县某商务有限公司打工期间,得知该公司后院库房内存放着大量贵重稀土遂起了盗窃之心,趁一日晚上无人之际,撬开库房门锁将600余公斤稀土移出库房,后雇用几人开车将稀土盗走并将盗窃所得的稀土藏匿于太原市其亲戚家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