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频发,我县面临连续几日的强对流天气,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涉爆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督促其做好防汛防灾工作。对处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涉爆单位,将民爆物品立即转移到安全储存库,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民爆物品冲毁、掩埋事故。
二是强化应急处置。安排足够警力,随时做好应紧处突准备,一旦发生民爆物品冲毁、掩埋事故,要切实加强监控和周围警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收缴,坚决防止民爆物品非法流失危害社会。对受损的民爆物品,要逐一登记造册,妥善安全处置,防止发生盗抢民爆物品案件和爆炸事故。